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绍兴大学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以下简称本院)将致力于提供给您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不论您的国籍、性别、身份、民族、宗教、其他因素,全体工作人员都将重视所有病人的权利与安全、竭诚为您服务。
二、您有权知道照护您的医务人员的姓名、职称及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均佩戴识别证件,未佩戴识别证件与表明身份者您可拒绝其医疗护理服务。
三、本院医务人员为您提供诊治时,应向您或您的家属解释诊疗措施、医疗风险、治疗结果、临床试验及疾病预后等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本院非常鼓励您询问相关医务人员。
四、为了尽可能确保您的医疗安全,本院鼓励您在接受治疗、有创诊疗行为前主动提供身份识别、手术部位确认、药物等信息,询问经治医生或药剂师,也鼓励您主动获取安全用药信息。
五、若您需要接受手术、侵入性检查或治疗、麻醉等操作时,工作人员都将与您或您的家属进行知情告知谈话,得到你们的认可后,医务人员方可实施。若遇紧急情况,需立即抢救垂危性命时,则医生可以按规定采取紧急的医学措施。
六、您有权在听取相关检查及治疗方案以及替代治疗方案的风险之后,选择接受或拒绝医生所提供的治疗方案;在安全可行的情况下,您也可以书面撤销同意或要求中断处置或治疗。
七、您可以依照您的意愿随时申请出院。若医生认为您病情不适合出院,而您仍要求出院时,您和您的家属必须签署相关文件才可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后您应及时到上级医院或就近继续治疗。
八、医院医务人员为您提供诊治时,将满足您合理的隐私需求。
九、您有权了解各项诊断及治疗所需费用、付费方式及其它相关说明,同时您也有义务支付医疗费用及其他服务费用,若您需要接受本市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时,本院会事先向您说明,得到您的认可后,医务人员方可实施。
十、本院医务人员对您的病情及健康信息等保密,均将依法尽保密义务。
十一、请您务必将病情、病史、家庭史、药物过敏史及是否正在使用其它医疗方式等情况详实告知为您诊治的医务人员并及时报告病情变化,协助医务人员为您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
十二、本院为教学医院,为培育优秀医务人员,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请您配合相关教学活动。但您有权拒绝任何与医疗无关的检验、研究、测试等相关活动。您的拒绝将不会影响本院为您所提供的医疗服务。
十三、请配合遵守医务人员为您制定的治疗、护理计划和康复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在院期间,请您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尊重医院员工和其他病人的权利,爱护医院设施和仪器;尽量控制和减少噪音、保持清洁安静、减少探视人员等。
十五、本院为无烟医院,为了您和其他人的健康,请勿在候诊、就诊时吸烟,不要向医务工作人员递烟,不要在医院病房、走廊、电梯间吸烟。
若您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致电医院总机:0575-88293025
祝您早日健康!
绍兴大学附属医院(绍兴市立医院)